突然通知你跨越千里,出差兩個月,拒絕就開除——這究竟是合理工作安排,還是職場“隱形陷阱”?
羅某入職公司時,勞動合同上約定為“綜合管理崗”,實際卻被安排擔任廚師。有一天,公司突然要求羅某前往云南出差兩個月,羅某不服從出差安排,竟被解除勞動合同。那么該公司的行為是否違法?一起來聽聽律師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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