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問】代駕服務平臺 有權封禁司機賬號嗎
讀者來信
編輯您好!
2021年12月,我通過一個代駕服務平臺App注冊為代駕司機,簽署《服務協議》后,我開始通過該平臺接單。
2022年2月,我在提供代駕服務過程中,與用戶發生爭執。平臺在處理上述事件過程中封禁了我的賬號。為此我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對我賬號的封禁。法院經審理認定平臺擅自封禁我的工作賬號的行為屬于違約,判決平臺解除對我工作賬戶的封禁。
判決生效并執行后,平臺在我未出現其他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以前述糾紛為由,單方在服務協議中增加“您在本平臺或其他代駕平臺提供代駕服務時,存在與用戶發生糾紛,或被用戶投訴的情形”作為“平臺保留立即終止向您提供服務、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的條件,并依據其單方修改后的前述協議條款,再次封禁我賬號。請問,平臺的這種做法是否合理?我還能要求平臺解除對我的賬號封禁嗎?
北京 王先生
為您釋疑
王先生您好!
司機通過自行注冊與代駕平臺形成服務合同關系,代駕司機與平臺之間是平等民事主體,代駕司機有權就服務協議內容、條款與代駕平臺進行協商并選擇是否接受服務協議。
該平臺在履行完畢生效判決確定的解封賬號義務后,僅以存在法院糾紛為理由再次封禁您的工作賬號,明顯有悖誠信,屬惡意違約。該平臺依據其單方修改的《服務協議》,主張有權解除與您的合同關系,但并未將變更后的協議通知您并取得其確認,因此單方修改后的協議對您不發生約束力,該平臺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
代駕服務平臺作為連接代駕需求方與代駕司機的紐帶,應致力于同時為代駕需求方和代駕司機雙方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及保障。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中對于涉及免除或者減輕司機、代駕需求方責任等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在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或修改時,應及時通過有效方式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取得合同相對方的確認。代駕需求方與代駕司機在服務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平臺應積極配合雙方保存、固定證據,做好糾紛調處工作。
代駕司機在提供代駕服務過程中,應依約履行服務協議約定的己方義務。在代駕服務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保存證據,理性解決糾紛,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劉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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