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擷英】加強社會法學研究的理論與實踐探討
近日,2023年度中國社會法十大影響力事例發布會暨年度社會法前沿論壇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會上,專家學者對2023年度社會法領域焦點問題和社會法治建設進展情況進行了分析點評,并對未來社會法學研究重點進行深入探討,共同推進社會法學理論研究與創新。
2023年的社會法立法進展旨在推進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全民共同富裕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要戰略任務。其中,慈善法的修改可以彌補社會保障制度基金短缺、服務供給不足和康復空白等問題,慈善作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還可以配合市場和政府等分配機制,有助于推進實現共同富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拓寬保障范圍和受益人群,能夠通過聚焦特定群體的小切口,實現民生福祉大價值。同時,社會法立法仍存在理論供給不足的問題,建議學者加強理論研究和理論創新。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全興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應做好范圍界定與分類規制。應當正確理解新就業形態的定義,區分就業與用工維度、平臺及其就業的不同類型,通過改革、完善和堅守現行法律應對平臺用工對法律規制提出的挑戰。為更好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應當類型化區分規避行為、網約用工、勞務眾包、自主經營、自由職業、網絡展示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并進行分類施策。例如,針對“規避行為”,要堅持事實優先、去偽存真;針對網約用工,強調“繞開關系談保障”;針對自主經營和自由職業,要加強平臺自治。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治研究室主任 王文珍
新就業形態的一大沖擊在于基于勞動關系的社會風險分擔機制失衡,導致出現風險承擔的個體化、糾紛解決的個案化、去勞動關系化等問題。當前通過政策應對社會風險分擔機制失衡并未解決成本轉嫁的問題,也未實現社會連帶,傳統預期被打破但并未得到重構。社會風險分擔機制可能的再平衡方案為,去勞動關系化而非去責任化,建議充分調動侵權責任機制和合同責任機制。問題的關鍵在于風險和責任的可控性、社會的可負擔性以及機制的有效性。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教授 范圍
2023年社會法在保障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方面主要有四個新動向和新趨勢:多地發布文件規范勞務派遣制度;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不認定勞動關系,但加強待遇保障;新就業形態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法律關系研究進入規范階段;以“民法做加法”的思路保障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趨勢凸顯。我國應對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法律問題時,要注意“移植”需謹慎、賦權需“靶向”、試點效果要做好評估,致力于構建新時代中國勞動法自主知識體系。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 婁宇
當前就業形態的變革對治理體系和勞動組織模式造成沖擊。通過對新就業形態政策演進過程的梳理發現,一個契合中國治理邏輯的新就業形態法治體系正在孕育生長。構建中國自主的新就業形態權益保障法治體系既要吸收借鑒,也要在典型和非典型勞動關系之間進行揚棄,還要扎根現實。數字時代,尋找勞動法治的“知識增量”要對“勞動關系”的概念予以本土化、時代化的理論重述,用“勞動行為”的概念探尋和表達變革中的中國勞動實踐。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王天玉
勞動合同法實施15年來面臨諸多質疑和難題,無限擴張的規章制度和不斷降低的程序要求、包薪制條款、奮斗者協議等現象均反映了勞動爭議裁判口徑的自治化趨勢。未來應當立足于勞動法的雙向視角,兼顧個體與集體、市場與社會。在批判性、建設性地討論勞動合同法改革時,不能忽視既有的問題如何解決。同時,司法和立法完善更需要與時俱進的制度調整。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30周年,期待有更多關于勞動法的紀念、啟蒙和制度推進。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沈建峰
(張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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