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準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等問題依然突出
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助力把好“安全關”
《工人日報》(2024年04月18日 04版)
本報訊(記者王冬梅)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印發《關于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重要意義,以更加強烈的責任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指出,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一季度安全生產明查暗訪中查出的問題隱患進行了梳理匯總,發現未及時準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等問題依然突出,暴露出一些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對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學習掌握不夠、對照檢查不夠;一些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構及人員現場評價不準確、辨識不深入,對長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不出來;一些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未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現場執法檢查“避重就輕”等。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將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納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構加強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學習培訓。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服務過程中,要及時指出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提出針對性整改措施,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要求。對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判定標準中列舉的重大事故隱患,受委托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構未排查發現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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