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虛假用工以減免繳納殘保金,有利可圖的背后傷害了誰?
專家建議,加大監管和懲戒力度,在真正提高殘疾人就業質量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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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采訪了解到,一些企業為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催生了掛靠殘疾人證產業鏈。這導致真實殘疾人就業被擠壓,群體工資標準被降低;掛靠者面臨處罰,掛靠的用人單位涉嫌偷逃稅款,勞務中介公司涉嫌違法經營……對此,專家建議加大監管和懲戒力度,為殘疾人提供更匹配的崗位、加大對其技能培訓。
4月15日,36歲的遼寧沈陽按摩師李濤收到了上海一家互聯網企業的微信轉賬500元。2021年開始,他將一級視力殘疾人證掛靠在該公司,公司為他繳納社保,每個月匯款2690元到他的銀行卡里,然后大部分錢會被另一家中介公司轉走,留下500元給他。
記者采訪發現,這種虛假掛靠已經成為一條灰色產業鏈,看似“雙贏”,實則導致真實殘疾人就業機會和空間被擠壓,掛靠者面臨罰沒收入和罰金,掛靠的用人單位涉嫌偷逃稅款,勞務中介公司涉嫌違法經營。
“一站式殘保金減免”竟成灰色產業
李濤的這份“工作”遠在1000多公里以外,他對公司的名稱、主營業務一無所知,卻能每個月準時收到微信轉賬,他將銀行卡和密碼交給中介公司,“工資”到賬時,他還要錄視頻證明收到全部工資。
李濤從農村考入大學就讀中醫學(針灸推拿方向)專業,畢業后找了多份工作。“繳社保的單位給的工資低,收入高的崗位用人單位又不肯簽合同。”李濤說。按摩店不和他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他在掛靠后有穩定的社保,還有額外的收入。
所謂的掛靠,即企業聘用殘疾人,為其繳納社保并支付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殘疾人無須為企業工作。因為雙方簽署了勞動合同,企業能以此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殘保金),殘疾人也能拿到工資。相當于殘疾人把自己的殘疾人證租出去,以此換取工資和社保。
為何企業愿意聘用不工作的殘疾人呢?2015年出臺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的殘疾人崗位比例不得低于員工總數的1.5%,達不到這個比例的,應繳納殘保金。這本是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好政策,卻被少數中介公司利用起來。
記者以企業招聘殘疾人為由聯系到一家聲稱提供“一站式殘保金減免”服務的中介公司,客服“無憂”發來一份“殘保金計算公式”:代辦雇用1名一級或二級殘疾人,服務費500元/人/月,累計滿12個月,可減免企業133.33名員工全年殘保金。此外,雇用人數達到一定程度,還可以減免退還增值稅或營業稅、申領崗位補貼,優惠政策完全可以抵扣企業給殘疾人繳納社保的錢。粗略計算,掛靠殘疾人證的成本大約是繳納殘保金的30%。為了偷逃這筆費用,一些企業便聯合勞務中介,干起了虛假招聘、掛靠返利的違法行為。
知法違法的背后是就業痛點沒解決
上海段和段(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表示,對于企業來說,構成逃稅罪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金額大小接受刑罰;對于殘疾人來說,如果涉及虛假用工,要收回違法收入還要面臨罰款;對于“黑中介”來說,違法經營會被吊銷執照、收回非法收入,負責人協同企業逃稅、詐騙,也會構成犯罪。
大連一家IT企業負責人楊侖告訴記者,該企業嘗試過吸納殘疾人真正就業,但他們對聘用殘疾人顧慮諸多:“不知道把他們安置到什么崗位,辦公樓無障礙設施不足,對殘障員工的行為特點也不那么了解,會不會給企業帶來安全風險,都會讓企業心生退意。”楊侖說。企業人事部經理曾提醒他,上班路上出意外會算工傷,面對肢體殘疾和視障求職者時要格外注意。
這些痛點沒解決,導致殘疾人就業中介有了漏洞可鉆。
其實虛假掛靠殘疾人證也是有償掛證的一種。早在2017年,人社部就印發了《關于集中治理職業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通知》。然而相比于職業資格證,虛假掛靠殘疾人證更為隱蔽:不少企業都會為虛假掛靠的殘疾人提供社保,僅憑社保比對很難發現其中貓膩。
同時,根據規定,申報繳納殘保金時,企業只需進入全國聯網認證系統登記,也就是說,提供準確的持證殘疾人個人信息、繳納了社保,很難驗證員工是否真實到崗。
沈陽市助殘志愿者李鈾告訴記者,殘疾人掛靠的很多情況是由殘疾人監護人或親友做主,而不是殘疾人的本意。監護人出于殘疾人就業能力不足、外出就業不安全等因素,寧愿把殘疾人養在家里,或安置到托養機構、康復機構照顧起來。美其名曰是照顧、增加收入,其實違背了殘疾人參與社會、參與就業、實現自身價值的愿望,同時也助長了不勞而獲的心理。
讓殘疾人成為好政策的受益者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我國殘疾人達8591.4萬人,占總人口的6.34%。為保障殘疾人就業,我國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探索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安置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等,殘疾人就業比例穩步提升。如何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管,讓好政策落地,讓殘疾人成為好政策的受益人,必要而迫切。
當殘疾人證掛靠成了生意,無疑有悖于政府設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初衷。虛假掛靠實則擠壓了其他殘疾人正常就業,降低了殘疾人群體的工資標準。孟宇平認為,應從源頭入手,各地掌握證件持有者的真實情況,是否有相應的就業資質或能力,是居家休息還是就業狀態。同時,從人社部門、稅務部門、工商管理部門等多渠道入手,加強信息的交叉核實和比對。
李鈾則認為,有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靈活采取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查看用人單位為殘疾人提供了多少崗位,深入一線了解殘疾人的工作生活狀態,從而堵死制度漏洞。同時,加大懲戒力度,對涉事個人、企業和中介等全面追責,通過行政處罰、集中曝光、納入黑名單等方式增強警示效果。
現實中,確實存在一些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與殘疾人的能力不適配、向殘疾求職者敞開大門卻長期招不到人的狀況。要解決這個問題,李鈾建議,應該從設置適合的崗位、提供適當的培訓、對其工作多些理解與包容等入手,全方位提升其就業質量、就業體驗,這樣不僅可以掃除用工企業的后顧之憂,而且可以鞏固殘疾人自食其力的信心。
(文中殘障人士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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