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規范管理創業培訓
《工人日報》(2024年04月29日 06版)
本報訊(記者田國壘 通訊員范洪艷)山東省人社廳等5部門日前印發《山東省創業培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創業培訓工作,加強對創業培訓的指導、監督和評估,力爭培養更多優秀創業人才。
《辦法》規定,創業培訓機構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健全的管理制度、符合技術標準的培訓場地和設備設施、合格的講師隊伍以及后續指導服務的管理團隊等基本條件。符合條件的機構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并被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
在教學管理方面,《辦法》規定,各級人社部門要指導督促創業培訓機構按照所選教程技術標準和教學計劃,做好培訓工作。創業培訓機構應組織講師對學員信息進行篩選和分析,設計有針對性的教學方式和計劃,并進行教學評估。培訓結束后,機構還需對學員創業情況進行跟蹤回訪,并提供相關創業服務。
創業培訓作為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的關鍵手段,核心力量在于師資培養。為加強創業培訓師資管理,山東省人社廳還出臺了《山東省創業培訓師資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人社部門要定期制定創業培訓講師培訓計劃,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創業培訓師資隊伍。
目前,山東現有5800余名創業講師、14名培訓師。記者注意到,成為創業培訓講師,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是重要的申請條件。山東省明確,對于有創業經歷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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