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問】自家門口安裝監控侵犯鄰居的隱私嗎
本期主持人 本報記者 周倩
《工人日報》(2024年07月18日 07版)
讀者來信
編輯您好!
我與鄰居李先生同住在一個平房院落內,我家住南房,李先生家住北房。我為了自家門外安全,在房頂上安裝了一臺監控設備,它恰巧能拍攝到李先生及家人出入房屋必經的通道及房門。
事后,鄰居李先生認為我安裝的監控攝像頭侵犯了他及家人的隱私權,讓我拆除安裝的監控設備及附屬設施,并刪除監控設備中儲存記錄的全部內容。
可是,我安裝監控設備是為了自家門外安全,而且架設監控設備也是在自家房屋頂上。請問,鄰居李先生的要求合理嗎?我應該拆除監控設備嗎?
北京 王女士
為您釋疑
王女士您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如果您是為維護自身權益架設監控設備,那么監控設備的拍攝區域應限于本人居所的合理范圍。但結合您的描述,監控拍攝區域已經涉及鄰居一家的必經通道,而這并非公共通道區域,顯然已經侵犯了李先生一家的隱私權。
因此,李先生要求您拆除監控設備并刪除音視頻信息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您應該將架設在房屋頂的監控設備及附屬設施拆除,并刪除儲存設備內保存的音視頻。
隨著電子設備的更新發展,越來越多的居民通過安裝攝像頭的方式來記錄自己的生活或房屋周邊情況。在此也提示,自家安裝的監控設備不能侵犯鄰居的隱私權。鄰里間要互諒互解多包容,妥善履行自己的義務,多換位思考協商溝通,在圖自己便利時也多想想他人,正確處理好個人利益與他人、集體、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友善包容,共同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方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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