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點領域隱患排查,細化判定要求
防范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風險新標準出臺
《工人日報》(2024年07月24日 04版)
本報訊 (記者北夢原)近日,交通運輸部制定印發《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以下簡稱《判定標準》),指導各地準確判定、及時消除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重大事故隱患,防范新風險、解決新問題。
2016年,交通運輸部制定印發《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指南》(以下簡稱《判定指南》),指導各地排查治理危險貨物港口作業重大事故隱患工作。在實施過程中,有的地方出現了個別條款理解不精準、針對性不突出、主觀擴大認定等情況。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及相關部署要求,此次,交通運輸部在原《判定指南》基礎上組織研究制定了新的判定標準。
《判定標準》維持原《判定指南》框架結構不變,從超范圍超能力超期限作業、設備設施不滿足作業安全要求、安全設施配備不滿足作業安全要求、安全距離(間距)不符合規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五個方面規定了25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
主要修訂包括:增強標準的操作性和實用性,修改完善了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方面可操作性不強的相關內容。突出重點領域隱患排查,重點針對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控制室、中心控制室和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罐區等細化了重大事故隱患判定要求。突出防范新風險、解決新問題,重點從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雙重預防機制、高風險作業區域人員行為管理、儲罐浮盤落底作業、動火作業等方面補充了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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