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欄
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橫瀝仲裁庭公告
珠海市唐創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MA51A0DJXU):本庭受理申請人何紅梅訴被申請人珠海市唐創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件(東勞人仲院橫瀝庭收字[2024]317號)后,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東勞人仲院橫瀝庭案字[2024]508號裁決書。鑒于無法通過直接、留置、郵寄等形式向被申請人送達裁決書,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告如下:一、裁決駁回申請人全部仲裁請求。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本終局裁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本終局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確認終局裁決有不公情形的,應自本裁決書送達之日起三十天內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終局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你可到本庭(地址:東莞市橫瀝鎮財貿路11號,電話:0769-81014886)領取裁決書。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
債權轉讓登報公告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轉讓方”)于2024年05月09日將其對徐麗華(身份證號:4401041962********)(以下稱“債務人”)享有的債權(轉讓方基于保險理賠而享有代位求償權,對應編號為:BDDY2011250006899606的保險單及編號:DY20190710006291-007借款合同)及其擔保權益,通過阿里拍賣平臺公開轉讓,上述債權由張仲熙(“受讓方”)(身份證號:4401041973********)于2024年05月15日競得,雙方于2024年05月27日簽訂《債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將其對債務人合法享有的債權及相關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請求債務人支付理賠款、逾期保險費、滯納金/違約金以及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其他費用等的全部權利,一并轉讓給受讓方。自本公告發出之日,由受讓方合法取代轉讓方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和擔保權利人,債務人直接向受讓方履行相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及相應的擔保責任,現予以公告。
轉讓方: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13號平安財險大廈26、27、28、29、30、31、32、33、35、36、37、38、39層
聯系人:陳經理 聯系電話:020-85527292
受讓方:張仲熙 聯系電話:13609793156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日
債權債務公告
鄄城縣婚禮慶典禮儀協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371726MJF083797R),經第三屆四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同意,決定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請債權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向本會清算組申請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請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向清算組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清算組地址:鄄城縣舜城國際步行商業街,聯系人:諶張華 聯系電話:13563896966
諶張華
2024年7月30日
放棄繼承聲明書
聲明人1張艷紅(身份證號:4108821972****6526)、聲明人2武思思(身份證號:4108821999****6528)、聲明人3武鑫海(身份證號:4108822010****0298)、聲明人4武有山(身份證號:4108821947****6538)聲明人5李素娥(身份證號:4108821952****654X)就放棄繼承武兵遺產一事,聲明如下:
一、有關情況:武兵(身份證號:4108821972****6557)于2024年7月2日去世,生前遺留的遺產為沁陽南龍盤村農村自建房一套。
二、現聲明如下:張艷紅、武思思、武鑫海、武有山、李素娥5人經慎重考慮后決定自愿無條件放棄武兵生前的遺產與債務,今后絕不后悔。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艷紅 武思思 武鑫海 武有山 李素娥
2024年7月30日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公告
(2024)蘇1112民初1144號
肖利俊:本院受理的原告孫曉涵訴被告肖利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等。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三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審判。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公告
(2024)蘇1112民初1692 號
任越: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啟隆訴被告任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權利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等。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三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審判。
公 告
上海力博嘉誠建設有限公司:陳奇以你公司為用人單位向本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本局依法受理后,經調查核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2022年10月24日,陳奇在工作時摔倒所受傷害屬于工傷。如你公司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馬鞍山認定2857520241171號工傷認定決定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公 告
安徽騎行者物流服務有限公司:2023年6月6日,江榮以你公司為用人單位向我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述2023年4月6日,送貨途中摔倒受傷,補正材料后我局依法受理了該申請。因《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公司自公告送達后15日內向本局提供舉證材料,如不按期舉證,由你公司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公 告
馬鞍山市雨山區金肯商貿行:2024年2月20日,許大平以你公司為用人單位向我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述2023年2月22日,上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傷,我局依法受理了該申請。因《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公司自公告送達后15日內向本局提供舉證材料,如不按期舉證,由你公司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公 告
江蘇貢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俞后豐以你公司為用人單位向本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本局依法受理后,經調查核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2023年3月10日,俞后豐在工作時從高處摔下所受傷害屬于工傷。如你公司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向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馬鞍山認定285472024114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公 告
馬鞍山鴻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16日,李文以你公司為用人單位向我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述2023年12月11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我局于7月16日依法受理了該申請,因《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通過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公司自公告送達后15日內向本局提供李文是否屬于工傷的舉證材料,如不按期舉證,由你公司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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