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首例:
“法院監管+自行處置”模式化解糾紛
《工人日報》(2024年08月15日 06版)
本報訊 (記者周倩)近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王某夫妻名下的房子成功交付給買受人,北京法院首例“法院監管+自行處置”模式處置財產圓滿收官。此前,東城區人民法院聯合一家拍賣平臺,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一致確認在法院監管下,在該拍賣平臺公開拍賣抵押房產。最終,該房產以480萬元成交。
申請執行人黃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夫妻合同糾紛一案,東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王某夫妻支付黃某本金390余萬元及相應利息,并有權就抵押房產變價款優先受償。判決生效后,王某夫妻未履行支付義務,黃某申請強制執行。東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某夫妻進行傳喚,王某到庭表達愿意配合法院處置抵押房產。日前,房子已交付到買受人手中。該案從立案到房產變現成交,僅用時84天。
據介紹,當事人自行處置財產模式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執行權制約機制加強執行監督的意見》確定的一項創新機制。把法院監管與當事人自行處置財產相結合,能夠充分調動當事人配合法院處置財產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實現處置財產的價值,避免因強制執行產生的矛盾沖突,為房產成交后騰房交接創造條件。相較于傳統司法處置周期較長、環節較多、矛盾沖突激烈,“法院監管+自行處置”模式通過司法創新,為保障當事人權益、提升執行效率、化解社會矛盾提供了“更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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