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欄
臨沂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關于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5日裁定受理臨沂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辰悅公司”)的重整申請,于2024年8月6日指定臨沂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臨沂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為順利推進重整工作,盤活資產,實現運營價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現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況
2020年12月2日,辰悅公司在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71302MA3UGU2CX9,注冊資本20000萬元,經營范圍包含:一般項目:市場營銷策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辰悅公司開發的“中南·君啟”項目位于長沙路與蒙山高架交會處路北,項目總占地84.13畝,總規劃建筑面積17.74萬平方米,共20棟樓、1107套房屋(商品住宅15棟、909套;公寓1棟、146套;商業2棟、52套;幼兒園1棟、換熱站1棟)。
項目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11棟住宅樓的預售許可證。
“中南·君啟”項目資產狀況優良,尚未開發的土地以及未銷售房源的產權清晰、資產價值較高,且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周邊學校、醫院、購物配套設施齊全,具備較高的投資價值。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的目的在于協調推進和統籌完成辰悅公司重整工作,盤活辰悅公司現有資產,提升開發項目的品牌價值,保障已售房屋保質保量交付,維護購房人和債權人合法權益,并全面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有效整合資源,通過本次重整將辰悅公司提升為結構優化、資產優良、具備良好口碑和持有盈利能力的市場主體。
三、招募須知與條件
(一)意向重整投資人須知
1.本公告內容對全體意向重整投資人同等適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資人盡職調查,意向重整投資人如需開展盡職調查或更進一步了解辰悅公司的有關情況,須向管理人提交報名申請并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
3.意向投資人報名并繳納保證金,視為同意接受該招募公告的約束。
(二)重整投資人條件
為實現對辰悅公司未來發展的持續支持,辰悅公司重整投資人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重整投資人應當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社會責任感,同時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不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或執行案件。
2.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不限行業,但重整投資人或其實際控制人從事房地產開發行業或者與辰悅公司具有產業協同性的,屬于行業龍頭企業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重整投資人或其出資方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開發建設,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擬投資總額度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投資人聯合參與投資的,至少有一個意向投資人應符合上述資格條件。
四、報名程序
意向重整投資人需按照本公告規定進行報名,提交書面資料,并支付報名保證金,具體如下:
(一)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17時止。
(二)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報名意向書。
2.意向重整投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被限制高消費、無重大涉訴或未結被執行案件的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3.意向重整投資人簡介(含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務、歷史沿革、組織機構、資產負債等信息)。
4.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報名參與重整投資的,應提交股東會(公司法人)或有權機關(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出的同意參與重整投資的決議。
5.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針對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若報名機構為存續三年以上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報名機構為存續三年以下(含)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6.資產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形式可以為銀行存款證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投資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投資承諾等。
7.同意對知悉的辰悅公司情況予以保密并愿意簽署保密協議的承諾函。
8.載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等信息的文件材料。
對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重整投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意向重整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或要求限期補正。
報名資料提交地點:臨沂市蘭山區長沙路與蒙山大道交會處中南君啟售樓處二樓管理人辦公室,聯系人:王璐、鄭田,聯系電話:18853983701、18853985871,郵箱18853985871@163.com。
(三)報名保證金繳納方式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在報名時通過意向重整投資人銀行賬戶向管理人支付報名保證金人民幣300萬元(報名時提交匯款憑據,保證金繳存期間不計利息),繳納報名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0日17時(以管理人賬戶到賬為準)。管理人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臨沂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市中支行
賬號:15864101040027220
五、盡職調查及重整投資方案
(一)盡職調查:報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同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對辰悅公司開展盡職調查工作,管理人、辰悅公司積極配合。意向重整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所需的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盡職調查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17時。(為保障充分的盡職調查及擬定重整投資方案的時間,請意向投資人盡早報名)
(二)意向重整投資人盡職調查結束后決定繼續參選的,須在2024年11月30日17時前提交重整投資方案并續交投資保證金1000萬元(保證金繳存期間不計利息)。重整投資方案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擬投入的資金/資源、債權清償方案、房屋交付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經營方案等。
六、遴選程序
(一)報名期限屆滿后,若僅有一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或盡調期限屆滿后僅有一名意向投資人參選,則管理人將通過商業談判的方式確定重整投資人;若有兩名及以上的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則通過競爭性遴選的方式,由評審委員會最終確定重整投資人。
(二)中選的重整投資人應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重整投資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重整投資人應當向管理人支付人民幣1億元(大寫:壹億元整)的投資保證金(不含前述已付保證金1300萬元)。
(三)重整投資人在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并支付投資保證金后可以參與重整計劃草案的論證和討論,對重整計劃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在重整計劃草案表決通過、獲得蘭山法院裁定批準后,管理人與重整投資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生效,重整投資人開始履行義務,支付投資款。《重整投資協議》《重整計劃(草案)》由管理人負責起草,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就其中條款存在分歧的,以管理人意見為準。
七、保證金的處理
(一)對于未入選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將在遴選結果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已繳納的保證金。
(二)對于入選的重整投資人,已繳納的保證金將轉化為投資保證金(不計息),待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轉為投資款;如未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則無息返還重整投資人支付的保證金。
(三)對于入選的重整投資人,但未按時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或未按照約定支付投資保證金的,管理人有權沒收報名保證金。
八、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管理人編制,解釋權歸屬于管理人。
(二)由于各種因素可能導致的不可預期變化,管理人有權根據需要變更招募事項的有關內容及時間安排,參與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資人須無條件接受可能的變化,并根據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關招募進程。如有變化,以管理人的通知為準。結合后續確定的投資人遴選方式,管理人可以視情況與意向重整投資人直接談判,并視情況中止(乃至終止)遴選程序。特此公告。
臨沂辰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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