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司法解釋
《工人日報》(2024年09月29日 03版)
本報訊 (記者盧越)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發布,自今年9月27日起施行。《解釋》聚焦民法典實施后,社會廣泛關注、審判實踐中亟需解決的重大爭議問題,力求以務實管用的條文,明晰責任,定分止爭,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解釋》明確用人單位責任的適用范圍和勞務派遣關系中的侵權責任形態。明確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任務中實施犯罪不影響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并協調刑事追繳、退賠與民事賠償的關系。分別規定了在執行用人單位工作任務中實施的違法行為造成他人損害、承攬人根據定作或指示完成工作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不同侵權責任,確保法律規定正確適用,依法維護勞動群眾合法權益,保障被侵權人的損害得到填補。
建筑物上的拋擲物、墜落物致人損害的事件時有發生。《解釋》依法合理確定具體侵權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的責任順位和責任范圍,依法支持被侵權人合理訴求。規定高空拋擲物、墜落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具體侵權人是第一責任主體,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順位在后的補充責任。
此外,《解釋》加強對拐賣、拐騙兒童行為和其他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的侵權行為的民事制裁,與刑事制裁共同構成制裁違法、救濟權益的一體兩翼,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益,維系親情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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