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發文
鼓勵利用專項債資金收購閑置土地
《工人日報》(2024年11月18日 04版)
本報訊 (記者楊召奎)自然資源部近日印發的《關于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鼓勵各地利用專項債券資金收購存量閑置土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為消化存量房地產用地,《通知》強調應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愿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同時還規定了可納入收回收購范圍的其他類型。
《通知》對收回收購后的再供應也提出了要求。對于已收回收購的土地,要根據市場情況嚴格控制再供應的規模,要形成政府手中掌握的土地資產“蓄水池”,有效發揮調控作用,保障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鼓勵各地利用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閑置土地,盤活存量,能夠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減少市場存量房地產用地規模,更好發揮土地儲備“蓄水池”和投放調解的功能,穩定市場預期。二是增加資金流動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資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儲后形成“凈地”“優地”,促進有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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