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政策完善專精特新企業人才評價機制
創新人才經董事長和專家舉薦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本報訊 (記者張翀 通訊員楚仁軒)近日,湖北省人社廳、經信廳聯合下發《關于創新湖北省專精特新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職稱評審機制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明確專精特新企業和制造業冠軍企業職稱申報政策,突出市場認可和對企業的實際貢獻,以實踐論英雄。
據悉,湖北推行專精特新企業職稱申報舉薦制。《措施》規定,對在專精特新企業基礎研究、重大工程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突出技術創新能力的急需緊缺人才,經企業董事長(或研發團隊技術帶頭人)和1名同行業專家署名舉薦,可不受原職稱資格、學歷資歷、工作年限、繼續教育等條件限制,直接申報工程技術系列高級職稱,舉薦專家的意見作為評審時的重要參考。
具體舉薦名額,根據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劃型標準確定。
同時,聚焦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設置評審專業。《措施》體現以用為導向,緊貼湖北五大優勢產業、新興特色產業、未來產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等,錨定專精特新企業的前沿特色技術領域,將職稱專業范圍細分為若干專業門類,確保職稱評審的科學性、專業性、精準性。
在人才評價標準方面,《措施》強調專精特新企業的人才評價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聚集培養和選拔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等創新型人才,從實踐創新能力、產學研融合能力、專業服務能力、創新成果轉化及企業業務考核等維度設置評價指標。
《措施》明確靈活采用考試測評、考核認定、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工作評價、專家或同行評審等多種評價方式,突出創新業績。
順應企業新技術新工藝突破發展和人才多領域多專業發展的需要,《措施》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人才參與多個職稱評定,創新實施跨專業評審,鼓勵企業加快復合型人才培養,為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培育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記者了解到,湖北還將專門組建專精特新企業人才職稱評委會。《措施》強調要吸納企業技術人才加入評審專家庫,實行“以才薦才”。
此外,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職稱自主評審。《措施》要求向符合條件的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授權,實現企業自主評價人才、自主使用人才,充分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對舉薦工作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企業,一經發現,取消企業職稱舉薦資格,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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