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欄
道歉信
我叫葉永翠,因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對眾多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損害和危險,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在此我誠懇地向社會公眾道歉,承諾今后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證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特此致歉。
致歉人:葉永翠
2024年2月6日
道歉信
我叫李靜,因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對眾多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損害和危險,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在此我誠懇地向社會公眾道歉,承諾今后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證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特此致歉。
致歉人:李靜
2024年2月6日
公 告
江西省飛蟬傳媒科技有限公司:我委于2023年11月21日立案受理的徐建麗訴你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現已審結,由于郵寄至你公司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址的裁決書被退回,且無法采取其它方式送達,現依法予以公告送達。限你公司于本公告刊發之日起十五日內前來我委簽收裁決書,如屆時你公司未派具備簽收文書資格人員到我委簽收裁決書,將視為裁決書已送達。(裁決書編號:饒市勞人仲裁字[2023]第642號)。
上饒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2月6日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3)蘇0282民初17378號
王倩:本院受理原告王耀南與被告王倩贍養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無法查找,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3)蘇0282民初1737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 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公告
韓君東:本院受理原告劉雪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3)皖0302民初293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前往本院領取相關法律文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將發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公告
朱佑真:本院受理原告謝雷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3)皖0302民初3440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前往本院領取相關法律文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將發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公告
陳興國:本院受理原告費偌南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3)皖0302民初3396號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證據材料及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缺席判決。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公告
徐愛民:本院受理原告韓付良訴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皖0302民初357號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證據材料及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缺席判決。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公告
楊熠輝: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康城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訴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皖0302民初367號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證據材料及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缺席判決。
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公告
崔俊杰:本院受理原告李朝陽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3)皖0302民初369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前往本院領取相關法律文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將發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公告
曾國柱:本院受理(2024)贛0402民初208號原告呂昌程訴被告曾國柱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轉普裁定書等。原告對你的訴訟請求為:1.判決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并責令被告退還原告20900元貨款;2.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2000元;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自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限滿后第三日9:30(遇法定休假日順延)在本院207調解室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威特龍消防安全集團股份公司:蔣志勇以你公司為用人單位向本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調查核實,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認定2023年6月30日蔣志勇在工作中所受傷害屬于工傷。如你公司對本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認定工傷決定書》((2023)川1112工認321號)。自本公告滿三十日起即視為送達。
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
(2023)川1112工受369號
申請人:蒲學綱;受傷職工姓名:蒲學綱;身份證號碼:511112197903204017;用人單位:樂山申弘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蒲學綱提交的關于蒲學綱的工傷認定申請,經審查,符合工傷認定受理的條件,現予受理。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我局提交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的書面情況說明及其他能夠提供的舉證材料。受傷職工及近親屬如有其它舉證材料,請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我局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視為無證據,我局將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
(2023)川1112工受355號
申請人:鄒文軍;受傷職工姓名:鄒文軍;身份證號碼:511112196210154817;用人單位: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鄒文軍提交的關于鄒文軍的工傷認定申請,經審查,符合工傷認定受理的條件,現予受理。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我局提交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的書面情況說明及其他能夠提供的舉證材料.受傷職工及近親屬如有其它舉證材料,請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我局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視為無證據,我局將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五通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四川省瀘縣人民法院公告
住四川省瀘縣海潮鎮小白村三組10號的林茂懷:本院受理(2024)川0521民初773號原告陳峻鋒與被告林茂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提出訴訟請求:1.判決被告林茂懷立即支付原告陳峻鋒車款8700元;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廉政監督卡訴訟須知等訴訟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本案定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9時0分在瀘縣牛灘人民法庭開庭審理。屆時未到,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判決。
登報電話: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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