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有規可依
秦皇島為歷史文化遺產打造“護身符”
《工人日報》(2024年02月09日 04版)
本報訊(特約記者朱潤勝)記者從秦皇島市政府新聞辦獲悉,作為河北省首部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綜合性保護管理的設區市政府規章,《秦皇島市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2月1日正式實施,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了解,近兩年,河北省大力開展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申報認定工作,加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延續歷史文脈。秦皇島市歷史文化深厚、人文資源集萃、建筑遺產豐富,現有1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3個省級歷史文化街區,已公布的歷史建筑138處。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程加快,城市建設與建筑遺產保護的矛盾日益凸顯,存在保護力度不夠、保護責任人不能履行保護責任義務、歷史文化資源未能充分得到傳承發展、歷史建筑活化利用不到位等問題。
《規定》共6章33條,主要從普查認定、保護措施、合理利用、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規范。同時,《規定》提出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管理,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科學管理、以用促保、傳承發展的原則,并從四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通過一系列的保護利用舉措,讓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真正活起來,融入老百姓的生活當中,讓城市和鄉村處處顯文化、見歷史,讓老百姓在生活當中能夠觸摸到歷史,感悟到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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