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全國人大代表聚焦職工權益問題向大會提交聯名議案
【兩會聚焦】盡快制定基本勞動標準法
正在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32位全國人大代表向大會提交聯名議案,建議在整合有關工作時間、工資、休息休假等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基礎上,根據憲法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基本勞動標準法。
基本勞動標準是國家以強制性規范規定的關于工資、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方面的最低勞動標準。在我國勞動法中,僅對相關基本勞動標準規范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基本勞動標準的各項具體制度主要通過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等方式分別制定,存在相關規定分散、內容缺失、地域差異大、法律位階較低等問題,難以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尤其是勞動就業新形態的發展需要。
全國人大常委、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譚天星是議案的發起人。他認為,基本勞動標準是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底線,是實現勞動者體面勞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礎和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制定基本勞動標準法,健全我國勞動法律法規體系,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實踐要求,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基礎,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變化的迫切需要,對于提升我國的國際話語權,改善企業對外貿易投資環境等具有積極意義。”譚天星代表說。
“因福利待遇、休息休假、平等就業等引發的勞動關系糾紛頻頻登上新聞熱搜,期待制定基本勞動標準法,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議案聯名者,中國一汽首席技能大師、研發總院試制部高級技師楊永修代表說。
當前,基本勞動標準制度領域豐富的研究成果,以及我國現有大量散見于法律、行政法規、部頒規章、地方性法規以及各種規范性文件中的基本勞動標準法律,已為基本勞動標準立法提供了理論儲備和實踐資源。
為此,議案建議,基本勞動標準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闡述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職責分工,并設置“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制度”等內容。
對于“工作時間”,議案建議,在肯定標準工時主體地位的同時,基本勞動標準法要設計符合行業特點、適應企業實際、反映職工意愿的工時制度,有效應對勞動用工彈性化和靈活化趨勢。
對于廣受關注的“休息休假”問題,議案建議,在基本勞動標準法中完善帶薪年休假、優化探親假等相關制度規定,適當增加法定節假日,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維護職工群眾身心健康。
對于“工資制度”,議案強調,要明確工資的內涵外延,健全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完善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完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強化農民工工資保障。
與此同時,議案對于“職業安全衛生”“特殊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都作出了專項建議,強化國家職業安全健康保護,明確女職工、未成年工、高齡勞動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的特殊勞動保護,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并明確規定工會對基本勞動標準法律制度執行的監督權利和監督手段,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本報北京3月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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