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
《工人日報》(2024年07月08日 06版)
本報訊(記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提出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通過降費率、穩崗位、提技能等一攬子組合式政策促進就業,保障和改善民生。
青海實施穩崗返還政策,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未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發放穩崗返還資金,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同時,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技能提升補貼。
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青海擴大穩崗資金用途,穩崗返還資金在現行四項穩定就業崗位支出基礎上擴大至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企業在合規使用資金前提下可結合自身實際確定具體用途。同時,發揮資金正向激勵作用,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發放技能提升補貼,促進職工和失業人員提升職業技能,提高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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