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安妮 吳鐸思)為進一步激發基層工會活力,引導非公企業工會主席主動擔當、積極作為,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工會印發非公有制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補貼實施管理辦法,試行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補貼制度,為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履職提供更務實的激勵與保障。
辦法堅持精準施策、獎優罰劣,明確補貼對象為依法選舉產生、在崗滿1年以上的非公企業兼職工會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辦法圍繞組織建設、民主管理、服務職工、經費管理、會員滿意度等設置綜合評價條件,杜絕“普惠化”“福利化”傾向,讓補貼真正發給履職到位、職工認可的工會主席。
在補貼標準上,按照企業工會會員規模分為3檔發放,每月分別為200元、300元、400元,資金由自治區總工會承擔基礎部分,同時鼓勵地(州、市)結合實際給予配套支持。
為確保政策落地見效,辦法嚴格規范“自主申請、分級審核、實名發放、動態管理”流程,明確各級工會的審核責任與辦理時限,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健全發放檔案與精準管理機制,壓實審核責任,為后續監督檢查與績效評估提供堅實支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統一規范的履職補貼制度,既是對兼職工會主席勞動付出的認可與補償,還能有效增強其身份認同感、職業榮譽感和履職責任感,引導他們主動服務職工,推動基層工會改革創新、激發活力、發揮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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