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總工會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調查研究和源頭參與,協同人社部門健全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連續3年推動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在經濟發展基礎上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合法權益、更好保障職工勞動報酬權益。
一是科學確定調研方案。認真研究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聯席會議辦公室明確的工會調研內容及相關要求,結合工會工作制定調研方案,細化調研內容,合理確定調研州市及行業,保障調研工作及時高效完成,確保調研成果真實可靠。
二是扎實開展摸底調研。綜合采用問卷調查、實地走訪企業、召開一線職工代表座談會、查閱企業《職工工資發放表》、深度訪談企業管理層及工會代表等方式,全面深入掌握調研企業基本情況、職工薪酬結構、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等情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形成高質量專項調研報告。
三是充分表達工會意見。綜合分析調研情況,本著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合理提高勞動者工資水平的原則,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論證會議中,充分反映職工的意愿和工會的主張,平衡企業發展與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之間的關系,促進最低工資標準保持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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